景点自己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,
但是你可以查查景点是根据什么理由处罚的,因为有可能当地政府颁布行政命令,给予行政处罚
你提到的公安机关的是治安处罚,你这个事情是行政处罚的范围,不是治安处罚。
这个3000元有点高,而且如果你同学的行为不严重,比如倒票不多,应该已批评教育为主。
给分
倒卖是以营利为目的
如果门票原价值是100圆 你卖101都算倒卖
如果你低于100圆 或者等于100圆 应该算是转让
但是你必须保证票据是真实的 不然 就是诈骗 哈哈
这个不违反的,
自己用不着转让给需要的人
只要你能保证票是正规的、且未使用就行
不犯法,各个旅游景点都有网上售票业务
必须确定没有实名 就是门票不能和你本人是一起的
必须能用
不违法。
统一经营是不会被抓的,国内很多旅游景点都有小贩卖东西啊,比如,泸沽湖,上里古镇,大多古镇都可以卖东西的,请放心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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