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b3的财富迷宫,欧一赚的钱,算黑钱吗

投稿 2026-02-10 1:36 点击数: 4

当“去中心化”遇上“灰色地带”

“在Web3世界里,我匿名赚了第一笔钱,却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税务部门。”这是欧一(化名)最近常有的困惑,作为国内较早接触加密货币和NFT交易的“玩家”,他通过参与DeFi(去中心化金融)挖矿、NFT二级市场炒作,两年内累计获利超过百万元,随着国内对虚拟货币监管的收紧,以及“黑钱”一词在舆论场与法律语境中的高频出现,欧一开始怀疑:这些通过Web3赚的钱,是否沾染了“黑色”的底色?

Web3,这个以“去中心化”“抗审查”“价值互联网”为标签的新兴领域,正在重塑财富创造的方式,但与此同时,其匿名性、跨境性、监管滞后性等特点,也让围绕“Web3收入是否合法”的讨论愈演愈烈,要回答“欧一赚的钱算不算黑钱”,我们需要先厘清“黑钱”的定义,再结合Web3的特性,从法律、监管、伦理三个维度拆解这个问题。

什么是“黑钱”?法律定义下的“原罪”判断

在讨论Web3收入是否“黑钱”之前,必须明确“黑钱”的法律内涵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191条,“洗钱罪”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为了掩饰、隐瞒其来源和性质,而提供资金账户、转换财产、转移资金等行为。

“黑钱”的核心特征有二:来源非法(上游犯罪所得)和掩饰/隐瞒非法来源(洗钱行为),这意味着,判断一笔Web3收入是否“黑钱”,需要回答两个问题:这笔钱的原始来源是否合法?在获取和转移过程中,是否存在刻意掩饰非法来源的行为?

以欧一为例,他的收入主要来自两类:一是通过参与以太坊上的流动性挖矿获得代币奖励,二是低价购入热门NFT后高价卖出赚取差价,这两类行为本身,并不直接对应《刑法》中规定的七类上游犯罪,但如果他的资金最初来自电信诈骗(上游犯罪),然后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“洗白”,这笔钱就属于“黑钱”;如果他挖矿、炒NFT的收入已依法纳税,且资金流向清晰,那么它只是“通过Web3渠道获得的合法收入”,与“黑钱”无关。

Web3的“灰色地带”:为何容易与“黑钱”挂钩

尽管Web3收入本身并非天然“非法”,但技术特性使其容易成为“黑钱”的温床,这也是公众将其与“黑钱”关联的主要原因。

匿名性:让非法资金“隐身”的“保护色”

Web3的核心技术——区块链,虽具备“公开透明”的特性(所有交易上链可查),但通过混币器(如Tornado Cash)、隐私地址(如Monero)等工具,可以实现资金的“匿名化转移”,2022年,美国财政部制裁混币器Tornado Cash,指控其被朝鲜黑客组织Lazarus Group用于洗钱超4.5亿美元,正是典型案例。

对于普通用户而言,欧一如果在交易中刻意使用混币器掩盖资金真实来源,或通过多个“钱包地址”进行“拆分转账”以规避监管,就可能触及“洗钱”的法律红线,但需要注意的是,技术中立——混币器本身是中性的,既可用于保护个人隐私,也可被用于非法活动,关键在于使用者的主观意图。

跨境性:监管的“真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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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b3交易天然突破国界,用户可以在全球任一节点参与挖矿、交易,而各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差异巨大:有的国家(如萨尔瓦多)将其定为法定货币,有的国家(如中国)明确禁止虚拟货币交易,有的国家则采取“适度监管”态度,这种监管“碎片化”让非法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容易。

欧一如果将国内通过Web3赚的资金,转移到监管宽松的国家(如某些加勒比海岛国),再通过当地交易所兑换成法币,就可能逃避国内税务和金融监管,这种行为若被认定为“非法转移资产”,虽不直接构成“洗钱罪”,但可能涉及“逃税罪”或“非法经营罪”。

监管滞后性:新赛道与旧规则的“碰撞”

Web3的发展速度远超法律和监管的更新迭代,全球多数国家尚未针对Web3收入制定明确的税务申报规则,用户对“哪些收入需要纳税”“如何纳税”缺乏清晰指引,这种“监管空白”导致部分用户存在侥幸心理,故意隐瞒收入,从而踩到法律红线。

欧一通过NFT交易获利100万元,若他未向税务机关申报,就可能构成“偷税漏税”;而如果他明知NFT的卖方是诈骗分子,仍为其提供“洗钱通道”,则可能构成“洗钱罪”的共犯。

欧一的钱,到底算不算“黑钱”?——分场景讨论

回到最初的问题:欧一通过Web3赚的钱,算不算“黑钱”?答案并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取决于具体场景:

场景1:合法来源+合规操作=“白钱”

如果欧一的资金来自合法劳动所得(如工资),用这些资金购买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货币,长期持有后升值卖出,或参与合规的DeFi协议(如受监管的借贷平台)获得利息,且在交易中未使用混币器等工具刻意隐瞒来源,同时依法申报纳税,那么这笔钱是彻彻底底的“合法收入”,与“黑钱”无关。

场景2:灰色来源+未刻意隐瞒=“灰钱”,但不一定是“黑钱”

如果欧一的资金来源存在“灰色”属性(如未申报的兼职收入、打擦边球的“灰色业务”收入),但他在Web3交易中未通过混币器等工具掩饰来源,也未实施洗钱行为,那么这笔钱属于“非法所得”(如逃税所得),但不构成“黑钱”(因无上游犯罪+洗钱行为),他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追缴和罚款,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
场景3:非法来源+洗钱操作=“黑钱”,法律严惩

如果欧一的资金来自毒品交易、电信诈骗等上游犯罪,然后通过Web3(如混币器、跨境转移)掩饰、隐瞒其来源和性质,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典型的“黑钱”,构成“洗钱罪”,将面临有期徒刑、罚金等刑事处罚。

Web3玩家的“避坑指南”:如何守住合法底线

对于像欧一这样的Web3玩家而言,想要避免“赚的钱变成黑钱”,关键在于守住“合法来源”和“合规操作”两条底线:

  1. 确保资金来源合法:不要触碰任何违法犯罪活动(如诈骗、赌博、洗钱)的资金,Web3不是“洗钱天堂”,任何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掩盖非法来源的行为,最终都会留下链上痕迹,成为司法机关的“铁证”。
  2. 主动履行纳税义务:根据我国税法,个人通过Web3获得的各类收入(如财产转让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),均需依法申报纳税,虽然目前税务部门对Web3收入的监管仍在探索中,但“法不责众”不是侥幸的理由,主动纳税是避免法律风险的根本途径。
  3. 谨慎使用匿名工具:混币器、隐私地址等工具虽能“隐藏”资金流向,但也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“洗钱工具”,除非有保护隐私的正当需求(如商业机密),否则应避免使用,以免“引火烧身”。
  4. 关注监管政策动态:Web3行业监管仍在快速变化,玩家需及时关注国内外政策动向(如我国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),避免因“不懂规则”而踩坑。

技术无罪,但“用技术的人”需有边界

Web3的出现,为财富创造提供了新的可能性,但它并非法外之地,欧一的困惑,本质上是新技术与旧规则碰撞下的个体焦虑,判断Web3收入是否“黑钱”,核心不在于“渠道”是否Web3,而在于“来源”是否合法、“行为”是否合规。

正如互联网的兴起曾催生电商、直播等新业态,也伴随网络诈骗、非法集资等乱象,Web3的发展同样需要经历“规范”与“创新”的平衡,对于玩家而言,技术无罪,但“用技术的人”必须有边界——守住法律底线,尊重监管规则,才能在Web3的浪潮中行稳致远,让赚到的每一分钱都“干净”“踏实”。